新疆大学本部八栋楼宇消防安全值班规定
依据《消防法》、《新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新疆大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新疆大学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等有关规程。各单位(部门)本着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在岗、谁负责”、“安全自查、隐患自除、责任自负”的原则,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,形成多层次、分工明确、职责清晰,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消防工作网格。
一、消防安全责任制划分
(一)消防中心控制室值班职责
1.校本部消防中心控制室设在1号教学楼,实行每日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“建‘构’筑物消防员五级/初级技能”上岗,分白班和夜班。值班期间1人在消防中心控制室为值机人,负责记录班次内消防报警控制器发生的“故障、火警、动作”等信息。另1名白班、夜班巡查人员持对讲机负责对其他分机控制室进行巡检,须做好相关记录;
2.负责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每日不少于2次检查并记录在册,以确保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;
3.当消防设施出现异常、误报和故障时,应及时通知楼 宇管理部门并协助维保人员进行修理、维护,填写《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》;
4.做好交接班工作,认真填写《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》;
5.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、法规,学习消防专业知识。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,提高消防技能;
6.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按时上岗,接班人员未到岗接班,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,应提前向管理单位主管领导请假,经批准后,由同等消防技能的人员代替,并上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心控制室备案;
7.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得脱岗、替岗、睡岗,严禁值班前饮酒;严禁在值班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和会客等活动;
8.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,并配备通讯联络器材;
9.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、易爆危险品,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、预防、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,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、空气清新。
(二)分机控制室(图书馆、10号宿舍楼、11号宿舍楼、科技楼等)值班职责
1.消防分机控制系统的使用单位是本单位(部门)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(场所)消防控制室及相关设备、器材负有维护和管理职责。本单位的专(兼)职安全员(操作员)、值班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(合同维保公司负责培训),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和熟悉操作规程的能力;
2.图书馆、10号宿舍楼、11号宿舍楼、科技楼等是我校重点要害部位,在配备符合规格、数量的灭火器材的基础上安排人员昼夜值班;分机控制室值班人员由各使用单位拟定,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,值班名单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1号教学楼中心消防控制室备查;
3.图书馆楼消防分机控制柜白天由图书馆自行安排人员值守,夜间由值守人员负责,图书馆楼设施、设备日常维护,巡查工作由图书馆负责;
4.学生宿舍楼10号、11号由党委学工部安排全天24小时值守并负责楼道和宿舍巡查;寒暑假封楼期间,安排人员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巡查须做好相关记录;
5.2号教学楼白天由本楼责任单位(数学学院)值守、夜间由值守单位(后勤服务中心)派人值守;
6.分机控制室与中心控制室实行联防共管机制,各岗位值班员应密切配合,确保信息畅通,资源共享;
7.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,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地处理。严禁吸烟、动用明火,擅自关闭、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;不得擅离职守,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。
(三)附属中学、红湖酒店、家属区高层及各楼宇结合实际参照本规定执行。
(四)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消防值班人员及安全员,每日对本单位消防场所、设备、器材进行巡查、检查不少于2次,须做好相关记录。
二、奖励、处罚
(一)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消防工作人员(安全员、值班员)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、管理、检查,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的予以奖励;发现违反本规定有权进行处罚(告诫、经济处罚、行政处罚、严重违纪需解除劳动合同的上报学校相关部门);
(二)온라인 카지노消防监督办是学校的职能部门,代表学校行使对各单位(部门)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,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的,建议所属单位予以表彰、奖励;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,有权向新疆大学消防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,并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得分;
(三)本规定由新疆大学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新疆大学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
2019年12月17日